中國文化大學音樂學系術科考試成績相關規定
考試曲目不符給分標準:
一、若學生程度跟不上規定的考試範圍,請主修老師在學生
考試曲目表上說明學生狀況,該生主修成績上限為60分。
二、時間不足(誤差值超過2分鐘):考試成績扣5分。
三、曲目不符:考試成績扣5分。
四、聲樂組:畢業考之五項規定,一項扣5分。
五、統一由系辦扣分。
考試曲目原則不反覆。
應背譜考試而未背譜者:成績以0分計算。
術科期末考成績計算方式:
(1)評分老師6位(含)以下:自己學生須給予考試成績。
(2)評分老師5位(含):扣除考試成績最低分。
(3)評分老師6位(含)以上:扣除考試成績最低及最高分。
平常成績各年級最高給分標準:
大一至大三:90分
大四:92分
碩士生:95分
考試成績最高給分標準:95
考試分數若給予50分以下須註明具體理由
學士班主修多元評量配分比例
項目 | 鋼琴組、弦樂組、管樂組 | 其他組別 | 備註 | |
考試 | 期末考 | 50% | 75% |
1.每學期最少出席三場,得3%成績。 2.與主修同組之講座為必出席場次。應用業音樂組與擊樂組同學必出席場次為理論作曲組藝言堂。 3.第一、二項任一不符合以0分計算。 4.輔系/雙主修同學不受第一、二項規定限制,每出席一場次得1%。 5.出席超過三場次每場次增加1%成績,滿分為5%。 6.台灣巴洛克樂團團員因排練衝堂無法出席藝言堂,出示藝術學院辦公室排練證明後本項成績以滿分計算。 |
期中考 | 25% | |||
平時成績 | 10% | 10% | ||
上課證 | 5% | 5% | ||
藝術護照 | 5% | 5% | ||
曲目表/節目單 | 5% | 5% |
演奏(唱)基礎訓練
項目 | 配分比例 | 備註 |
基本分 | 60% | |
口頭報告 | 30% | |
藝術護照 | 2% | |
出席率 | 8% | 由主修老師評分 |
碩士班主修
項目 | 配分比例 | 備註 |
期末考 | 45% | |
平時成績 | 35% | 由主修老師給予。 |
上課證 | 10% | 由各組審查老師給予。 |
曲目表 | 10% | 繳交得10分,未交得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