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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術科考試內容規定

組別 學期別 考試規定 考試時間
鋼琴 碩一上 自選兩種以上不同風格之完整作品。 25-30分鐘
碩一下

自選兩種以上不同風格之完整作品。

上、下學期曲目不得重複。

可有部分與研究主題相關曲目。

25-30分鐘
碩二上

自選兩種以上不同風格之完整作品。

可與研究專題相關之曲目。

25-30分鐘
碩二下 無申請學位考試者,自選新曲目。 25-30分鐘
聲樂 碩一上 自選兩種以上不同風格之完整作品。 共計15分鐘以上
碩一下

自選兩種以上不同風格之完整作品。

上、下學期曲目不得重複。

可有部分與研究主題相關曲目。

共計30分鐘以上
碩二上

不限風格曲目。

可與研究專題相關之曲目。

共計15分鐘以上
絃樂 碩一上

自選兩首作品,其中一首須演奏巴赫無伴奏10分鐘以上。

(巴赫無伴奏以不反覆計時)

共計20分鐘以上
碩一下

自選兩種以上不同風格之完整作品。

可有部分與研究主題相關曲目。

若選擇巴赫無伴奏,不須演奏完整樂曲。

共計30分鐘以上
碩二上

不限風格之作品一首或以上。

可與研究專題相關之曲目。

共計15分鐘以上
豎琴 碩一上 自選兩種不同樂派之作品。 共計20分鐘以上
碩一下

自選兩種(含)以上不同風格之完整作品。

可有部分與研究主題相關曲目。

若選擇巴赫無伴奏,不須演奏完整樂曲。

共計30分鐘以上
碩二上

不限風格之作品兩首(含)以上。

可與研究專題相關之曲目。

共計15分鐘以上
管樂 碩一上 自選兩種以上不同風格之完整作品。 共計15分鐘以上
碩一下

自選兩種以上不同風格之完整作品。

可有部分與研究主題相關曲目。

上、下學期曲目不得重複。

共計30分鐘以上
碩二上 自選兩首與研究主題相關曲目。 共計15分鐘以上
擊樂 碩一上

自選三首以上不同類型之完整作品。

包含鼓類(S.D. or Timpani)、鍵盤與綜合打擊樂器。

鼓類、鍵盤圖像式樂譜及綜合打擊樂器可不背譜。

可有一首與研究專題相關曲目。

共計20分鐘以上
碩一下

自選三首以上不同類型之完整作品。

包含鼓類(S.D. or Timpani)、鍵盤與綜合打擊樂器。

鼓類、鍵盤圖像式樂譜及綜合打擊樂器可不背譜。

可有一首與研究專題相關曲目。

上、下學期曲目不得重複。

共計20分鐘以上
碩二上 自選兩首與研究主題相關曲目。 共計15分鐘以上
理論作曲 碩一上 自由創作一首,不限風格。 曲長7分鐘以上。
碩一下 自由創作一首,不限風格。 曲長7分鐘以上。
碩二上 自由創作一首,不限風格。 曲長7分鐘以上。
應用音樂 碩一上 由主修教師評分。  
碩一下

以主修項目演奏(唱)或編創專輯製作展示。

可有部分與研究主題相關。

30分鐘以上
碩二上

以主修項目演奏(唱)或編創專輯製作展示。

可與研究主題相關。

20分鐘以上

備註:

  1. 各學期考試曲目,最多可使用2次(含學位主修畢業考)。
  2. 凡在學都要修主修。
  3. 修滿主修必修4學分後,不需參加期末術科考試,學期成績由主修老師直接給分。
  4. 術科主修考試不同風格之曲目,由該專業領域之主修老師協商界定。
  5. 絃樂組考試曲目若選擇奏鳴曲,於就讀碩士班期間僅有一首可以看譜,其餘背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