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作曲主修考試範圍
2023.08.31 112學年度第1次專兼任擴大系務會議修正
主修(期末考)
大一上:指導老師自行評分。
大一下:1.聲樂曲一首。
2.自由創作一首。
大二上:1.鋼琴變奏曲一首。(限調性音樂)
2.自由創作一首。
大二下:1.鋼琴複格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任選一首。(限調性音樂)
2.自由創作一首。(鋼琴除外之器樂獨奏、重奏或室內樂)
大三上:1.合唱曲一首。
2.自由創作一首。(鋼琴除外之器樂獨奏、重奏或室內樂)
大三下:自由創作一首。
大四上:自由創作一首(五人(含)以上室內樂),並口頭報告管絃樂創作理念與計畫。
畢業考
管絃樂曲一首當場繳交,發表作品淨長不得少於30分鐘。
註:
一、各年級自由創作以獨奏或小型合奏或合唱為原則。
二、兩首作品均需於考試現場演出。所有作品於考試當天,將樂譜影印足夠評審分數繳交至系辦。
三、考試時須全程參與考試(包括大一上學生),否則以缺考論。
四、畢業考發表之作品,以在學期間,理論組會考通過之作品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