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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組考試

 

轉組考試

    1.就讀期間,限轉組一次。

    2.轉組須填寫申請單,且經原主修老師同意後,參加欲轉組別之期末考試(與欲轉組別的曲目相同),成績在欲轉組別二分之一名次內,且通過欲轉組別三分之二

       以上的評審老師同意後始得轉組。

    3.一升二轉組經評分老師認可後可隨班上課,不須補修一年級課程內容;二升三須降轉一年,補修大二主修課程內容。

    4.在校生可於大二升大三時,申請主修轉為應用音樂,但僅限轉為編曲、流行音樂演唱或流行鋼琴彈奏。基本條件必須大一及大二主修四學期為及格成績,之後

      經過考試通過才可於大三時轉為主修應用音樂。

    4.轉組後須補修完該組所有必修科目方可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