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招生
A組
招生名額:1名
各樂器招生名額:
不分主修項目,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主修項目含:鋼琴
聲樂
絃樂(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
木管樂(限薩克斯管、單簧管、雙簧管、低音管、長笛)
銅管樂(限小號、長號、法國號、上低音號、低音號)
理論作曲
擊樂
指定考試採計科目及方法:
國文*1.00
英文*1.00
術科(音樂)*2.00
同分參酌順序:1.術科 2.國文 3.英文
選系說明:須加考術科(音樂)。術科採計項目:主修90%、樂理5%、聽寫5%。不分主修項目,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本系課程需要使用到聽覺能力及口語表達能力,考生宜具備相當之聽覺及口語表達能力。
B組
招生名額:3名
不採計術科。入學可選擇A組術科主修或商業音樂主修。
指定考試採計科目及方法:
國文*2.00
英文*1.50
歷史*1.00
同分參酌順:1.國文 2.英文 3.歷史
選系說明:本系課程需要使用到聽覺能力及口語表達能力,考生宜具備相當之聽覺及口語表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