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提琴主修考試範圍
2020.06.15 108學年度第九次專任系務會議修訂
學期 | 期中考 | 期末考 | |
音階 | 指定曲 | 自選曲 | |
大一上 |
音階、琶音:抽考一個大調或小調。 範圍:兩個升降記號。 |
練習曲一首 | 巴洛克奏鳴曲或協奏曲快、慢兩樂章。 |
大一下 |
音階、琶音:抽考一個大調或小調。 範圍:三個升降記號。 |
練習曲一首 | 古典樂派(含)之前協奏曲第一樂章(含裝飾奏)。 |
大二上 |
音階、琶音:抽考一個大調或小調。 範圍:四個升降記號 |
練習曲一首 |
巴赫無伴奏,從第一到第三號同一組無伴奏中, 除序曲外,自選三個舞曲。 |
大二下 |
音階、琶音:抽考一個大調或小調 範圍:二十四個大、小調。 |
練習曲一首 |
浪漫樂派(含)之前協奏曲第一、二樂章(含裝飾奏) 或第二、三樂章。 |
大三上 |
音階、琶音:同大二下規定。 三、六、八度音階自選一個調,一弓拉奏兩組雙音,兩個八度。 |
練習曲一首或 巴赫無伴奏組曲一個樂章 |
浪漫樂派與1910年以後現代作品各一首或一個樂章 (各5分鐘以上的作品)背譜演奏。 |
大三下 |
音階、琶音:同大二下規定。 三、六、八度音階自選一個調,一弓拉奏兩組雙音,兩個八度。 |
練習曲一首或 巴赫無伴奏組曲一個樂章 |
浪漫樂派(含)之後之完整協奏曲、奏鳴曲或組曲。 (現代樂派1910年以後所創作之作品,可以看譜) |
大四上 | 無 | 無 |
包含兩種以上樂派之半場畢業考試曲目,考試樂曲總長時間須15分鐘以上。考試的兩種樂派曲目須從背譜樂曲先演奏。 |
畢業考試曲目規定: (一)三個不同樂派,(以作曲家區分以作品創作年份需相隔50年以上)之完整樂曲,實際演奏時間至少三十分鐘,曲目不得與大一至大三曲目重複,若有重複一律以零分計算,於畢業考試當日不得以任何理由縮減曲目。 (二)畢業考試的sonata,限一首可以看譜。 (三)曲目須包含至少一首完整奏鳴曲或協奏曲。 (四)現代樂派1910年以後所創作之作品可看譜,但背譜曲目應佔整場音樂會時間的一半以上。 (五)須製作節目單,並繳交一份予助教。 備註:期中考未通過必須在期末考重考期中考所有規定曲目,通過之後成績以60分計。 |